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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泉乡苏维埃政权旧址收藏

省/市/区
贵州省/ 铜仁地区/ 松桃苗族自治县
利用时间
29830.0
历史情况说明
位于松桃苗族自治县甘龙镇浑泉村土地堡。 1934年7月,红三军在黔东创建革命根据地期间,枫香溪会议以后,红三军从部队抽调了一百多名干部分赴松桃、德江、沿河、印江、酉阳各县开展苏... 展开
保护级别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使用单位
浑泉村土地堡组田景波使用
遗址用途
居住场所
隶属部门
浑泉村民委员会
结论
普查结果属实
地址
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甘龙镇浑泉村土地堡组
类型
革命遗址
面积
建筑占地面积191.4平方米,保护范围面积230平方米
类别
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
人为损毁原因
不合理利用,年久失修,其他人为因素
人为环境情况
所在的村寨,居民65户,300多人,位于村寨中央,有村完小1所。
自然环境情况
位于位于326国道山脚下,距甘龙镇政府所在地3公里,遗址下有一条甘龙河,距南腰界15公里,四周为山,属中亚热带湿润气候。
形成时间
12601.0
自然损毁原因
风灾

摘要

位于松桃苗族自治县甘龙镇浑泉村土地堡。 1934年7月,红三军在黔东创建革命根据地期间,枫香溪会议以后,红三军从部队抽调了一百多名干部分赴松桃、德江、沿河、印江、酉阳各县开展苏维埃政权建设工作。1934年8月2日,在松桃境内建立一个区苏维埃政权,即严家坡区革命委员会。下辖浑泉等11个乡苏维埃政权。其中,浑泉乡苏维埃政府成立于1934年7月,设在田景波家,主席田兴让,副主席陈炳清,代表米氏(陈炳清妻)等7人。辖浑泉、小王江、田坝、吴溪、高家屯、李牙坡、龙塘盖等地。在严家坡区苏维埃政府的领导下,根据中华苏维埃土地法和黔东特区关于《没收土地和分配土地条例》,以乡为单位,把没收的土地分给贫苦农民,农民打土豪分田地的热情高涨。1935年6月28日,主席田兴让在距遗址100米处的枫香堡杀害,游击大队长田应凤(系田兴让之子,田景波之父)被杀害于遗址门口,游击副大队长田老恩被除杀害于遗址院坝上。 1981年9月,被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但未列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