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泉乡苏维埃政权旧址收藏
- 省/市/区
- 贵州省/ 铜仁地区/ 松桃苗族自治县
- 利用时间
- 29830.0
- 历史情况说明
- 位于松桃苗族自治县甘龙镇浑泉村土地堡。 1934年7月,红三军在黔东创建革命根据地期间,枫香溪会议以后,红三军从部队抽调了一百多名干部分赴松桃、德江、沿河、印江、酉阳各县开展苏... 位于松桃苗族自治县甘龙镇浑泉村土地堡。 1934年7月,红三军在黔东创建革命根据地期间,枫香溪会议以后,红三军从部队抽调了一百多名干部分赴松桃、德江、沿河、印江、酉阳各县开展苏维埃政权建设工作。1934年8月2日,在松桃境内建立一个区苏维埃政权,即严家坡区革命委员会。下辖浑泉等11个乡苏维埃政权。其中,浑泉乡苏维埃政府成立于1934年7月,设在田景波家,主席田兴让,副主席陈炳清,代表米氏(陈炳清妻)等7人。辖浑泉、小王江、田坝、吴溪、高家屯、李牙坡、龙塘盖等地。在严家坡区苏维埃政府的领导下,根据中华苏维埃土地法和黔东特区关于《没收土地和分配土地条例》,以乡为单位,把没收的土地分给贫苦农民,农民打土豪分田地的热情高涨。1935年6月28日,主席田兴让在距遗址100米处的枫香堡杀害,游击大队长田应凤(系田兴让之子,田景波之父)被杀害于遗址门口,游击副大队长田老恩被除杀害于遗址院坝上。 1981年9月,被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但未列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展开
- 保护级别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 使用单位
- 浑泉村土地堡组田景波使用
- 遗址用途
- 居住场所
- 隶属部门
- 浑泉村民委员会
- 结论
- 普查结果属实
- 地址
- 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甘龙镇浑泉村土地堡组
- 类型
- 革命遗址
- 面积
- 建筑占地面积191.4平方米,保护范围面积230平方米
- 类别
- 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
- 人为损毁原因
- 不合理利用,年久失修,其他人为因素
- 人为环境情况
- 所在的村寨,居民65户,300多人,位于村寨中央,有村完小1所。
- 自然环境情况
- 位于位于326国道山脚下,距甘龙镇政府所在地3公里,遗址下有一条甘龙河,距南腰界15公里,四周为山,属中亚热带湿润气候。
- 形成时间
- 12601.0
- 自然损毁原因
- 风灾
摘要
位于松桃苗族自治县甘龙镇浑泉村土地堡。 1934年7月,红三军在黔东创建革命根据地期间,枫香溪会议以后,红三军从部队抽调了一百多名干部分赴松桃、德江、沿河、印江、酉阳各县开展苏维埃政权建设工作。1934年8月2日,在松桃境内建立一个区苏维埃政权,即严家坡区革命委员会。下辖浑泉等11个乡苏维埃政权。其中,浑泉乡苏维埃政府成立于1934年7月,设在田景波家,主席田兴让,副主席陈炳清,代表米氏(陈炳清妻)等7人。辖浑泉、小王江、田坝、吴溪、高家屯、李牙坡、龙塘盖等地。在严家坡区苏维埃政府的领导下,根据中华苏维埃土地法和黔东特区关于《没收土地和分配土地条例》,以乡为单位,把没收的土地分给贫苦农民,农民打土豪分田地的热情高涨。1935年6月28日,主席田兴让在距遗址100米处的枫香堡杀害,游击大队长田应凤(系田兴让之子,田景波之父)被杀害于遗址门口,游击副大队长田老恩被除杀害于遗址院坝上。 1981年9月,被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但未列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