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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黄克功为前车之鉴收藏

致雷经天

毛泽东

1937年10月10日

雷经天同志: 你的及黄克功的信均收阅,黄克功过去斗争历史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都是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以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为赦免,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做一个普通的人。因此中央与军委便不得不根据他的罪恶行为,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当此国家危急革命紧张之时,黄克功卑鄙无耻残忍自私至如此程度,他之处死,是他的自己行为决定的。一切共产党员,一切红军指战员,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黄克功为前车之戒。请你在公审会上,当着黄克功及到会群众,除宣布法庭判决外,并宣布我这封信。对刘茜同志之家属,应给以安慰与抚恤。 毛泽东 一九三七年十月十日

书信解析

这是毛泽东在延安写给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雷经天的一封回信。 1937年10月的一个傍晚,黄克功因恋爱遭到拒绝,枪杀了女学生刘茜。由于黄克功有过光荣的革命斗争历史,因此,在对此案的处理问题上,党内外出现了不同的看法和意见。有人主张杀人者必须偿命;有人认为黄克功对革命有功,可让他戴罪立功,而不是执行枪决。时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的雷经天,是此案的审判长,他对此案如何处理一时也不知怎么办才好,于是便写信向毛泽东请示。与此同时,黄克功也深知自己问题的严重性,也主动给毛泽东写信,列举他对革命的贡献,请求给他戴罪立功的机会,并表示愿意死在抗日前线。毛泽东看完这些信件,经过再三考虑,于10月10日给雷经天写了这封信。 毛泽东在信中表示对黄克功处以极刑感到惋惜,但明确指出:“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以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为赦免,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做一个普通的人。”阐明正因为他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成员,所以不能不对他处以极刑。针对有人提出“大敌当前,不宜斩将”的观点,毛泽东在信中指出:“当此国家危急革命紧张之时,黄克功卑鄙无耻残忍自私至如此程度,他之处死,是他的自己行为决定的。”在信的最后,毛泽东号召:“一切共产党员,一切红军指战员,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黄克功为前车之戒。”10月11日,经法院判决,黄克功当即被执行枪决。 从这封信中可以看出,毛泽东对共产党员和红军成员有着比对一般平民更为严格的要求。这封信以黄克功案件为典型,对他的过去予以肯定,对他的不容赦免的罪行予以严惩,从党纪军纪上看,都是能服人的,法院的判决是公正的。这封信也从这方面体现了毛泽东对党的建设、军队建设的极端重视。